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为了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近年来,全国宗教界坚持全面从严治教,着力解决影响自身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段时间以来,宗教领域滋生蔓延的贪大求奢、借教敛财、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败坏了教风,损害了宗教社会形象,侵蚀宗教健康传承的基础,妨碍我国宗教中国化深入推进。为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遏制和扭转宗教领域不良风气,我们向全国宗教界发出以下倡议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全面总结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佛教教职人员的行为举止及综合素养,既关系到树立僧团的良好公共形象,也关联着佛法住世的社会基础。为了更加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的日常言行仪表,进一步提升佛教教职人员的学修品格,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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